曝光“色狼”姓名引争议?警方回应!
2023-04-22 13:19:13
来源:沈阳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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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 “杭州公开一批对色狼的处罚结果” 的话题冲上热搜。 一项80多万名网友参与的微博投票显示, 97 %的投票者 支持公布“色狼”完整姓名, 还有2.7万名网友认为,此举不合适,被惩罚人的合理权益也需要保障。 部分网友担忧公开“色狼”处罚结果的行为, 会侵犯隐私权、“误伤”无辜的同名群众。 警方:行为合规 据新黄河客户端消息,杭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, 杭州市公安局公开这一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行为是 合规的。 这位负责人表示,《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》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2015年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公布。该《办法》共14条,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。该办法第六条规定,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,可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。该办法还规定: 前款所称摘要信息,应当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、案件名称、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、 法定代表人姓名、 主要违法事实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、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、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。 这位负责人总结此次回应的信息时称: “即被处罚人姓名属于法定应该公开的内容。” 据九派新闻消息,杭州地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,遇到“色狼”后可以 立即报警, 或者前往地铁警务处求助。另外他提醒, “防狼喷雾”无法被带上地铁, 遭到猥亵时,除了报警,也可以向 穿着红色背心的安全员 求助。 律师:隐私权的保护不是绝对的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桢称,从法律上来讲,行政处罚本身就是对违反《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的公开处罚。在一定范围内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, 是符合法律规定的。 公开能够起到一个警示作用,对受罚者是一个震慑,同时能够达到 “处罚一个教育一片” 的效果。 有人觉得公开姓名的行为涉及侵犯个人隐私,叶祯表示,法律对个人隐私等权利的保护都是有限度的, 不是绝对的, 更不可能为了保护隐私而牺牲公权力。比如说一些官员落马、贪腐案件等等,这类警示案件很多个人信息都会进行详细公布。 这种公开行为, 执法部门需要把握一个度, 比如说涉及未成年人 、被处罚人的身份证号、家庭住址等一些详细内容,职能部门在进行信息公开时,都需要慎重。 来源:新黄河客户端、九派新闻、极目新闻 编辑:黄晴 责编:侯佳音 主编:李淳 监制:胡阳 出品:沈阳网 声明: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,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认为内容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 戳戳视频,这里更精彩标签: